通知公告

一、培训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拟于2024年11月举办“把握高质量发展 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企业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研修班。研修课程按照中宣部、财政部、兰州大学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西北地区,尤其是甘肃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质生产力等重要内容进行课程设计,采用理论教学、现场教学、小组研讨等多种授课形式,对国有省属各类企业干部进行专题式教育培训,旨在进一步促进企业干部了解党情...

2024-11-05

兰州大学是甘肃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甘肃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2年12月获批为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年9月获批为全国数字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兰州大学培训中心是兰州大学开展非学历教育的专门机构。 兰州大学培训中心秉承兰州大学“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以及“打造一流教育培训、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整合资源、加快发展,坚持“精益管理”“精细服务”“精准赋能”,以品牌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学校及地域优势,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教育培训高端化、品牌化和规范化发展,力争形成特色更加鲜明、效益更加显著、体制机制更加灵活...

2024-10-18

详见附件

2022-04-29

 为进一步提升办公效率、增强协同办公能力,现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起正式启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办理宣传材料申报审批、项目申报审批、合同备案、培训班过程管理(学员管理、签到管理、成绩管理和评估管理),以及培训证书申领等业务,原有线下业务流程原则上停止办理。         该系统包括电脑端、移动端APP,电脑端可通过兰州大学教育培训网站(http://px.lzu.chinaedu.net/mizar/portal/index.do)首页右侧上方的“登录”键进入;移动端APP可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安装“学起Plus”,也可以通过微信关注“兰州大学教育培训”公众号登录。目前,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

2022-03-09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文件规定,“法人名称中带有高校全称或简称的,如举办非学历教育应纳入高校统一管理。”   依据此,我校所有相关的独立法人单位,如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必须按照《兰州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校网教〔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管理,确保我校非学历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联  系 人: 常亮   陈雅鑫   联系电话: 0931-8914122     办公地址:城关校区(西区)观云楼204室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部 2021年12月24日

2021-12-2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6号)要求,现就与校外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精神,立即开展非学历教育检查整改工作,妥善处理与校外机构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项目(合同期内的),在整改完成前停止开展合作办学项目。     特此公告。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部                                2021年12月20日

2021-12-20

为推动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化建设,按照《关于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特色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和学院初审,共有9个项目进入评审环节,现将项目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视疫情情况而定)                  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30        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观云楼302会议室        二、参加评审项目        具体详见附表        三、项目评审要求        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参加答辩。每个项目30分钟,分为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

2021-12-03

https://xxb.lzu.edu.cn/lzupage/2021/09/29/N20210929163851.htm

2021-09-30

为充分发挥我校教育资源,遴选和培育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推动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品牌化建设,现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特色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学历教育培训内容        非学历教育培训是指以学校名义,利用学校资源开展的不颁发学历文凭和学位证书的办学活动。主要包括各类高层次研讨班、研修班、进修班以及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和短训班等。        二、征集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基本原则        1.系统性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继续教育...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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